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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相关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5-07-12
信件索引号 202500083
信件内容
我的户籍所在地为奎屯市科克兰木镇126团11连188号,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签的公司让我把档案先转回原籍。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系统写档案去向登记时,转递单位名称写: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转递单位地址写新疆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近日查询我档案转递进度,发现档案邮件在寄到乌鲁木齐时转头寄回了我们学校。请问档案相关工作人员,我的地址和单位是否填写正确?我档案退回的原因是什么?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5-07-14
办理结果

高校毕业生邮寄档案接收邮递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收件人:档案室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2-3902007

邮政编码:834034

注意事项:高校毕业生档案只能由毕业生所在院校通过机要或者EMS方式转递,个人自带的学籍档案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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