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〇团各单位举行“缅怀革命先烈 赓续红色血脉”清明公祭活动
一三〇团各单位举行“缅怀革命先烈 赓续红色血脉”清明公祭活动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红色精神,4月5日,一三〇团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赓续红色血脉”清明公祭活动。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超出席活动,党员干部共计48人参加活动。
在宏伟庄严的烈士墓前,大家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革命先烈们敬献鲜花,全体人员行默哀礼、聆听英雄事迹,以一场缅怀仪式表达对英雄先烈的无限哀思与敬仰。面对鲜红的党旗,全体党员高举右拳重温入党誓词,用铿锵誓言,向英烈们庄严承诺;跟随党的步伐,全体党员在烈士墓前庄严重温入党誓词,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王超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铭记光辉历史,继承革命遗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特色团场、和美连队、幸福社区”而奋力拼搏。要依托共青镇、胡杨河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大平台”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三线七园”平台为载体,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步伐。要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实施好民生工程,积极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三〇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军说:"今天,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加纪念革命烈士祭扫活动。我们要学习先辈们这种大公无私、为国为民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要更加努力发挥党员作用做好各项工作。"
一三〇团工作人员张西林说:“学习革命精神,缅怀革命先烈。结合本职工作,为团场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历量。”
烈士事迹
雷庆忠,男,汉族,1940年12月生:四川省遂宁市南强区保升乡人,家庭出身中农,小学文化程度。1958年9月至1959年3月在家乡务农,1959年3月应征入伍,1966年3月转业至农七师工程处工兵三连任战士。1968-1970年在730矿三连任文教,1971年10月调加工厂任文教兼统计,1976-1993年,任125团毛巾厂统计兼出纳。1961年12月2日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93年3月3日,厂领导通知出纳雷庆忠到银行领工资,在场的王某冒出蓄谋已久的抢工资念头。他派人盯梢雷庆忠回来的路线,当雷庆忠路过轧花厂家属区僻静处时,随从警卫任振峰先被打倒在地,雷庆忠还没反应过来,已被王某打倒在地,但他仍死死抱住工资不放。歹徒看夺不下工资包,又猛打雷庆忠的头部,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停止了呼吸,雷庆忠为保护国家财产光荣牺牲。1995年4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雷庆忠为“革命烈士”。
刘德全,男,汉族,1943年5月3日出生,江苏省江都区浦头乡人。1961年8月中学毕业后应征入伍。1965年3月,刘德全响应党中央号召,瞒着双亲只身转业来到兵团农七师一二三团劳改队当了一名管教员,同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4年9月调一二三团保卫科任干事。1981年8月任奎屯市公安局车排子派出所所长,1984年5月任农七师公安处车排子垦区公安局局长,1992年8月任农七师公安处副处长,1995年12月任农七师公安处处长,1996年1月任武警兵团指挥部第五支队党委书记、第一政委,一级警督警衔。1996年5月9日和5月18日,农七师一二四团发生两起持枪抢劫案,周边警方联手协作,紧急行动,刘德全担任总指挥。5月24日,到312国道设卡堵截。深夜23时29分,一名酒后驾车的司机将正在检查来往车辆的刘德全撞倒在地,刘德全当场牺牲。1996年7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刘德全同志为“革命烈士”。1996年9月10日,公安部部长陶驷驹签署命令,追授刘德全为“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邬宗林,男、汉族,四川仪陇县人,1956年4月出生,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兵团农七师130团3连连长兼党支部书记。邬宗林同志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带领全连职工脱贫致富,扭亏转盈,对连队卫生员公款吃喝、侵吞连队医药费、赌博等恶习多次进行批评教育。1995年11月29日惨遭犯罪分子杀害。2000年3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邬宗林同志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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