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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全面推进师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新管理运行机制

编辑: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张彪 发布时间:2024-06-07 16:36:18 浏览次数: 【字号: 

依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兵水发〔2021〕69号)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紧扣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聚焦职工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推动团场农业用水管理运行机制创新,重点抓好指导各团场组建成立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建立健全协会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农业用水管理职责,形成了“三个一、五个多”的团场农业灌溉管理运行机制,即一个协会、一个法人、一个账户和多个协会连队服务点、多方参与、多方支持、多方指导、多方监督的管理运行模式。

一、推进成立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工作、进一步落实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兵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师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结合师市农业用水管理实际,先后召开6次专项会议,研究制定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成立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的指导意见》和《第七师胡杨河市成立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工作指导流程》,各团场组建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和注销原连队农业用水户协会法人证书工作同步进行。

截至目前,已有10个团场选举出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组织机构,9个团场已在民政部门领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并在银行开设了协会专户、设立了连队分账目;全师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会员2.2万人、协会连队服务点管理人员796人、协会执行委员150人,管理耕地面积222.4万亩。各团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代表团场与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与协会连队服务点层层签订了《田间水利工程管护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团场连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

二、指导团场通过民主议事程序落实运行管护资金、进一步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保障能力

依据《第七师胡杨河市末级渠系维护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团场根据自身实际,指导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按照民主议事程序,遵照末级渠系维护费协商议价原则,组织协会连队服务点按照各连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状,通过连队用水户会员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连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预收标准,主要包括接水员和泵房管理员的服务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的运行管理费等费用。各团场制定《团场末级渠系维护费使用管理办法》及各连队预收标准,报师市农业、水利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通过预收预缴、现收现兑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管护的保障能力。在连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中,职工群众认真选举出信任的、负责的、称职的接水员和泵房管理员,积极参与渠道的清淤、泵房维修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在团场协会连队服务点的组织下,第一时间处理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出现的各类问题,123团7连52名用水户自筹资金9.3万元维修建设泵房蓄水池的事例,进一步提高了连队农业用水的利用效率,展现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民主自治的管理成果。

三、创新完善办法制度、进一步夯实农业用水户协会规范运行的管理基础

    通过对新成立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实际运行管理情况的调研,创新完善了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监督管理制度11条、灌溉管理制度10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10条和财务管理制度15条创新规范了第七师胡杨河市“斗口”以下农业灌溉运行职责任务,明确了水管中心驻团灌溉管理所职责5条、团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9条、连队职责8条和用水合作组织职责5条创新制定了《第七师胡杨河市末级渠系维护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师胡杨河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和《第七师胡杨河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师市相关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团场纪委监委、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所多方参与、多方支持、多方指导、多方监督”的管理职责内容,为指导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规范开展日常运行和农业用水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终审: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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