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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师成功扑救辖区芦苇滩火情

来源:奎屯日报 李亚 编辑:奎屯日报 李亚 发布时间:2017-04-26 18:38:09 浏览次数: 【字号: 

    截至4月25日18时,发生在130团辖区(泉沟分场以东约5.2公里处)废水坑芦苇滩的火情得到有效控制,火势已被扑灭,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月24日下午19时40分许,130团一芦苇滩发生大型明火,浓烟滚滚飘向空中。火情发生后,七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赵志江,副师长姜玉波和总工程师姜新海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成立了由姜玉波和姜新海为组长,师公安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130团、五五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启动了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有序地组织开展灭火工作。随后,七师副师长孙洪波也赶到现场指挥灭火工作。
    期间,指挥部调集五五工业园区和奎屯市消防大队的14辆消防车赶到现场,由于着火地点处于废水坑,消防车辆无法进入现场灭火。随即,指挥部又紧急调集130团6辆大型铲车修筑防火隔离带,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组织100余人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对着火现场进行外围警戒。
    截至4月25日凌晨2时,火势得到有效控制。上午9时,火情造成5.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芦苇被烧毁。师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继续组织人员车辆、大型机械投入灭火。
    4月25日18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现场已没有大型明火火点,由于该处为荒地,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师林业公安局和消防支队联合对着火原因进行调查。
    4月25日上午,七师下发春季防火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师范围内彻底排查隐患,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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