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126团新建一万只育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来源:七师126团 编辑:七师126团 发布时间:2017-03-13 17:09:29 浏览次数: 【字号: 

    受第七师126团的委托,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126团新建一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我公司已编制完成了《126团新建一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次信息公开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126团新建一万只育肥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126团2连。中心地理坐标E84°16′34″,N45°03′05″。

    项目概况:年出栏10000头猪

    项目投资:500万元

    占地面积:本项目一期占地面积为21495m2,二期占地面积为17575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⑴ 施工期

    ①废水: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短,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仅在施工活动排出的废水。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颗粒。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在对施工期的废水加强管理后,则施工期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②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施工和运输产生的粉尘和二次扬尘。施工过程中将会有大量的挖土堆置于施工场地。工程所在区域风速较小,但由于堆置的土较为疏松,容易引起扬尘,给周围大气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通过对道路喷洒水或遮盖措施减少其影响,总体来说该扬尘对项目所在区域影响较小。

    ③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噪声。采取相应消声、隔声措施,以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产生的杂土、废砂石、碎砖等建筑垃圾,此外,还有建筑工人所产生的部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运输固体废物的车辆应当使用苫布遮挡,并应在相关部门批准的地点集中处理。

    ⑵ 运营期

    ①废水:主要包括猪尿液、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水通过地下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指标,该项目废水中污染物COD、BOD、SS、NH3-N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表1中的旱作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4和表5中标准值,本工程产生废水经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后应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②废气:废气主要为养猪舍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等。根据实际监测,项目区厂界NH3及H2S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1.5mg/m3、0.06mg/m3标准要求。评价区内主导风向为西北风,紧邻项目区的饲草料地主要分布养殖场四周,与项目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区域接近,不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

    对饲料加工生产设备及车间封闭;起尘点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车辆出厂前,应将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降低粉尘排放。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包括饲料加工车间的机械噪声、锅炉房与发电机房的机械噪声、养殖舍风机的机械噪声、清理粪便的铲车噪声、污水处理的水泵与猪的叫声等,声级在70~95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车间外声压级不超过60dB(A),再经距离衰减和绿化带隔声消音作用,厂界声压级低于50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砂石、猪粪便、病死猪尸体、猪胞衣、污泥。砂石、污泥及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猪场废水经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后排入饲草料地灌溉;病死猪尸体、猪胞衣卫生填埋,满足相关要求;粪便经堆肥处置后用于农田施肥。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各污染物在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及设计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联系方式如下。公众自该公示发布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采用写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六、联系方式与地址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六团

    地址:第七师126团团部

    联 系 人:程旭瑞

    联系电话:0992-3966212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5299199188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小西沟

    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注]公众在发布意见和建议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