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新疆锦龙奎屯水电分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奎屯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兵团生态环境局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奎屯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电站位于北纬44°07′52″、东经84°43′53″与北纬44°14′24″、东经84°47′27″之间。电站厂区位于312国道里程4420km以南约20km,北疆铁路里程250km以南22km处,北距奎屯市约35km,克拉玛依独山子区约23km,西距乌苏市约28km。行政辖区为克拉玛依独山子区。
主要工程内容:奎屯河三级水电站为径流式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引水位衔接奎屯河团结干渠新渠首下游680m处曲线沉沙池末端。电站装机容量63MW,引水流量50.5m³/s,由取水口、引水暗渠、沉沙池、隧洞、前池、压力管、退水陡坡、厂房、升压站、尾水渠、进厂道路以及防洪堤等组成。取水口位于新渠首下游680m处曲线沉沙池末端,发电引水渠位于河道右岸,长约11.841km,电站厂房位于奎屯河右岸Ⅰ级阶地上,团结干渠约13+000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奎屯水电分公司
联 系 人:焦远苏
联系电话:13579156388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幢14层102、103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第1幢D座4单元26层
联系人:王轶睿
联系电话:0991-3193891
电子邮箱:46660386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奎屯水电分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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