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BS光亮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2日,公司选址于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公司10万吨/年BS光亮油项目于2015年4月取得第七师环保局环评批复,并同期开工建设。项目拟建3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10万吨/年加氢装置、3万吨/年抗磨剂装置,并配套3000m³/h制氢装置、电脱盐脱钙装置及污水处理设施、罐区等公用设施。
目前3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3万吨/年抗磨剂装置及配套污水处理站、罐区等工程于2016年5月建成,并进行了试生产,企业部分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与原环评报告中规模有所变更,因此,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五五工业园区纬五路007号
联 系 人:牛宗新
电子邮箱:289941948@qq.com
联系电话:0992-7393978
三、承担后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联 系 人:史彦翠、李欣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预测验证监测+运行工程与报告书工程符合性-有效性评价+相符性评价-不相符原因及存在主要环境问题-补救措施或改进措施可行性论证-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提交并通过技术评估-建设单位报环评审批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内容:
项目概况及运行状况、工程运行现状及主要污染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相符性评价、有效性评价、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改进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监测管理计划、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BS光亮油项目属于已建成项目,本次环评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为使本项目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1、对项目建设情况是否了解;
2、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认为项目所在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5、公众对项目污染问题的认识;
6、环保治理措施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7、是否同意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方案;
8、对项目的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根据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公示时段内,就项目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供对项目的意见的建议,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在评价过程中予以落实。
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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