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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编辑: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00:31:45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关于七师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第七师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七师应急管理局是机关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团场(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师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师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师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

救援,承担师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师党委、师指定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有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师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团场(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兵团和师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师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查各团场(镇)和师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师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央救灾时统一制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6、负责师地震管理职能。                            

17、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有:(一)综合科(应急救援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依法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工作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冶金、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对煤矿、非煤矿山、砖厂、料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七师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现有编制人数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 37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79.74 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收入20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 37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159.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万元);项目专项支出20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379.74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0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06.88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97.99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 8.8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3.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32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实施过程中,根据绩效核算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0.3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5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局新增人员,需进行培训学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货物类2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第七师应急管理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为38.42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 2 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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