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七师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农业农村局是正处级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师“三农”工作发展规划;对农业资金的安排和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行使农业行政执法,监管七师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深化团场连队经营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执行国家和地方农业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负责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膜、农业设施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四)拟定七师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或协调实施相关产业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六)拟定七师畜牧、兽医、饲料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监督管理七师动植物检疫防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和农牧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工作。
(七)执行上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拟定适合本地区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拟定七师农业产业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的推荐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农工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服务工作。
(九)管理七师农业气象工作,组织协调防雹抗灾工作。
(十)组织有关农业国外智力引进与国际间农业交流合作;组织农牧系统技术评定。
(十一)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师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有:综合科 农业科 农村科 畜牧兽医科.
1.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1个,行政单位1个,即农业农村局本级.
2.直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即气象局、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差额事业单位(公益二类)1个,即农机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288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46万元,上级拨款收入2430.5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88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17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1.01万元);项目支出2663.57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2880.9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09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4.65万元,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27.42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7.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1万元,主要为人居环境整治、确权颁证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17.4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 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货物类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农业农村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62.70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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