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的公告

来源: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9:46:22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等规定,有效期满未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予以公告注销。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过期公告注销登记名单

 

 

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8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过期公告注销登记名单+-+副本.xls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