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拟建“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现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兵团第七师境内
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范围内建设15口勘探井,45口产能井及其配套工程。本工程新建单井集油管线9km,单井掺稀管线9km,集输支管线2.1km,支线掺稀管线2.1km;新建单井注汽管线4.5km,注汽支线管线2km。项目总投资40052.47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单位地址:新疆兵团第七师129团五五新镇新疆采油厂
联 系 人:唐恩施
联系电话:15199913343
邮 箱:44822726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楼
联 系 人:沈艺
联系电话:0991-2358783
传 真:0991-2300943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拟建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和监测。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3)对拟建项目进行建设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4)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5)通过网络和报纸公示等方式征询公众对拟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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