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牧耀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30万头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1年2月底委托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胡杨河市牧耀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30万头养猪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管网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1年3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编制的《胡杨河市牧耀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30万头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查阅电子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在1198962957@qq.com中留言并备注接收文件邮箱。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自公示之间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胡杨河市牧耀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第七师奎东农场3连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士喜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10992575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金智公寓1单元2702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陈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8409076888
评价单位邮箱:1198962957@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第七师奎东农场,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下载,网址: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寻求其他方式提交您的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相关信息见公示第一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胡杨河市牧耀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