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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东鹏懋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米腐蚀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五五工业园区滕维义 编辑:五五工业园区滕维义 发布时间:2021-03-19 13:23:50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新疆东鹏懋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米腐蚀箔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东鹏懋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新疆东鹏懋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米腐蚀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4°5148.68,北纬44°4840.05,总占地面积59980.79平方米。项目计划建设22条腐蚀箔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800万平方米腐蚀箔。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52%。

根据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管委会原则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物料运输、堆场及场地施工等各扬尘点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弃土优先考虑厂区平整,其余弃土弃渣送往五五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施工机械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排入园区排水管网;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减小施工期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酸性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送入碱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锅炉废气通过21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硫酸雾、氯化氢等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实施投运后,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  SO2:2.09吨/年,NOX:42.84吨/年。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废水排入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锅炉房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须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五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废酸回收系统、危废暂存间、酸罐区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重点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酸、废渗析膜属于危险废物,废渗析膜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酸经回收系统处理后的残液暂存于残液罐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在厂内压滤脱水暂存在污泥池中后送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合格铝箔全部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厂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正)的相应要求。

(七)严格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间加强设备巡检维护,按要求建立事故池,并做好防渗。加强硫酸、盐酸、液碱等危化品转运储存管理,储罐区设置围堰并做好防渗,避免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合理设置车间送排风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转,加强生产管理,杜绝火灾事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排污许可证。

、我委托开发区环保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章)

                      20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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