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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废混合杂烃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编辑: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04-12 12:15:46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废混合杂烃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废混合杂烃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南区

项目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比例3.3%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5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储罐区、综合办公楼(含化验室)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后,可形成年处理废混合杂烃30000t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工业大道18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乐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57917133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奇林湖路2199号新疆军企工程机械交易中心2号楼2101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7609050072

评价单位邮箱:128201420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厂址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对企业现状进行调查;调查厂址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点、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

②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建设项目投产后的排污情况,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评价该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对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状况进行预测及评价。

对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次建设项目作出可行性结论。

2.环评审批程序

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批。

3.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第二次信息公开及完善环评报告书内容做准备。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公示期限: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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