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现对《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站地址
https://share.weiyun.com/PyCuGsvl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3)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联系地址:新疆兵团第七师129团五五新镇新疆采油厂
联系人:唐恩施
联系电话:15199913343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咨询及联系人:沈艺
联系电话:0991-2358783
邮箱:xjbthpzx@163.com
传真:0991-2300943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4)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5)公众对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7)公众对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8)公众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六、 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此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七、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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