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废混合杂烃再生基础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废混合杂烃再生基础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废混合杂烃再生基础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该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向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km内的周围居民群众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由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并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乐
联系电话:13579171332
电子邮箱:84135075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 26 日~2021年5月12日。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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