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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4-26 13:36:36 浏览次数: 【字号: 

    1.招标条件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标段)已经由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以师发改发【2020】27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资额为2640.73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55万元。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标段)
    2.2  项目地址: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2.3  建设内容:新建排水管网项目总长16921.5米,其中钢带增强型聚乙烯波纹管De315的4784米,钢带增强型聚乙烯波纹管De400的6205.5米,钢带增强型聚乙烯波纹管De500的3920米,钢带增强型聚乙烯波纹管De600的2012米。过路钢泵套管376米。
    2.4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工作(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水土保持设计书或报告表及设计后续保证工作等),包括施工期间的指导、验收及配合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企业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5月2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不休),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证书等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35幢1单元21层)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35幢1单元20层(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若上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改变,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投标人变更信息,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邮    编:833200
    联 系 人:邹鑫 
    电    话:0992-7376338 
    招标代理机构:(章)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35幢1单元21层       
    联系人:徐晓蕾 
    电    话:1550992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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