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于2020年1月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了《春光油田(第七师境内)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ubhS9Xqu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0vPGTvS3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联系地址:新疆兵团第七师129团五五新镇新疆采油厂
联系人:唐恩施
联系电话:15199913343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咨询及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991-2358783
邮箱:xjbthpzx@163.com
传真:0991-230094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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