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辉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抗臭氧剂CTU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辉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抗臭氧剂CTU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编制完成的《新疆辉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抗臭氧剂CTU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辉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抗臭氧剂CTU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南区规划的“新材料产业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84°52'50.20",N44°47'55.63"。占地面积20000m2。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CTU加工车间1间,原辅料库2间、成品库1间、办公楼1栋,配套建设门卫、磅房、变配电房、消防水池及给排水管网等辅助工程。安装CTU生产线4套,单条线设计生产能力1250t/a。
建设规模:年产5000t抗臭氧剂CTU。
二、查阅报告书初稿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lergmWK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联系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工、彭工,联系电话:0991-2358745、0991-2358857。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五五工业园区南区企业职工、130团及连队居民、129团及连队居民、周边地方村庄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点击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的相关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下载后填写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辉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联 系 人:刘作胜
联系电话:15952253999
电子邮箱:1440043220@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楼
联 系 人:刘工、彭工
电 话:0991-2358745、15026290839、13999254858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
新疆辉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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