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新疆全弘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1日我单位拟对“新疆全弘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谢洪兵
联系电话:18160629998
通讯地址: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邮 编:833200
2021.6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新疆全弘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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