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1年6月2日,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新建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厂房一栋,安装储罐28个,膜分离系统6套、电渗析系统6套、蒸发器1台、反应釜3台、压滤器1台、干燥器4台。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1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66 0992 758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名称: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D-3楼四层409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76 0905 0072
邮箱:128201420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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