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1年6月24日,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位于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建项目新建3条炭黑生产线及配套尾气锅炉,分三期建设,每期新建1×4万吨/年炭黑生产线及配套尾气锅炉,新建2000立方米储油罐10个,1000立方米储油罐4个,配套成品库房、化验室、办公用房及宿舍楼等公辅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俊杰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072号
联系电话:13947825234
电子邮箱:92322787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屈建平
联系电话:13579216062
电子信箱:363001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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