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黑油渠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经开环发〔2022〕5号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黑油渠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第七师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托里路63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4度52分29.076秒,北纬44度25分53.553秒。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投资11.77万,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67.97%。建设内容: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1台汽油加油机、加油机配套供油及油气回收管线,并在现有汽油储罐区增加一套有组织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配套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等设施。
二、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单位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油、加油废气在现有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基础上,新建加油机配套油气回收管线;汽油储罐有组织废气由新建油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由4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新建3号加油机和平移后的1号加油机加油枪气液比、新建油气管线液阻、密闭性及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安装,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限制。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含油手套抹布废物不单独集中收集,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清罐含油废物直接由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理,不在站内储存;废活性炭通过新建危废暂存间进行储存,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转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依托加油站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消防规范增加灭火器数量,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六)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单位委托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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