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二号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二号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管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二号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833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二号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管网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东南侧,E84°55′2.89052″,N44°46′55.41131″。 | 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二号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处理规模10000m³/d。主要采用HEDN精确曝气+PCR高级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出水通过中水管输送至北侧中水库。中水管管径DN700,管长2280米,PE材质。
| 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臭气处理装置,其中臭气处理装置收集的臭气产生节点包括预处理区域、生化处理区域和脱水机房各池体和构筑物。处置措施:污水预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为封闭厂房设计,生物处理区为拱形盖板封闭设计,三个区域均进行负压抽吸废气,臭气经酸碱喷淋+光催化除臭装置处理后NH3、H2S、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处置措施:(1)加强厂区绿化;(2)在夏秋高温季节或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的气象条件下,配合使用掩臭剂、氧化剂处理未及时清运的污泥,减少污泥堆积产生的恶臭气体。(3)加强运行操作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工艺控制; 2、本项目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调节池→精确控制改良AO生化系统→光催化芬顿混凝沉淀池→机械滤池→消毒”工艺。废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出水指标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侧中水库。地下水保护措施:(1)源头控制;(2)分区防渗;(3)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水泵、曝气风机。措施: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现象。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一般设备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在厂界周围种植绿化树种,增减噪声衰减量。 4、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泥在环评阶段作为危废进行管理。措施:本污水处理厂鉴别污泥若属于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应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制度,制定管理计划;应避免脱水污泥的长时间储存,脱水污泥储存时间不宜超过12h;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处置;非危险废物被危险废物污染的,均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期处理、严禁乱堆乱放、随意倾倒,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5、绿化措施 根据污水厂的生产性质和特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加大绿化用地,以此来改善工作环境减少恶臭和噪声的排放。污水处理厂绿化率达到20%以上。在厂区四周设置10m宽绿化带;另外,污泥脱水机房四周设置宽为15m的绿化带;综合办公楼周围设置宽为15m的绿化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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