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2022年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公告
第七师2022年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公告
为拓宽扩大职工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21〕7号)有关规定,现将在全师范围内选任师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结合七师实际情况,选任师级人民监督员,对师检察分院和各垦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中的十一种情形实施监督。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各师检察分院人民监督员不得相互兼任。
二、选任名额
本次为第七师检察分院、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车排子垦区(胡杨河市)人民检察院拟选任师市级人民监督员20名,其中公职人员(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名额的50%。
三、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三股势力”;
4.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兵团党委决策部署,与中央、自治区、兵团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4日止,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二)报名材料
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人选分别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和《人民监督员自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三张),个人事项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方式
1.个人申请。公民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报名。个人申请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2.组织推荐。公民可以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推荐报名。组织推荐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3.报名表格到第七师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领取,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人员可将带有照片、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格(3份)以及其他报名材料邮寄至第七师司法局进行报名。也可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1345613561@qq.com。邮件名称为:第七师人民监督员报名(所在地+姓名),例如:第七师人民监督员报名(第七师131团张三)。
五、审核公示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第七师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选任,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突出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审核通过后,将向社会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任为师级人民监督员。本公告由第七师司法局负责解释。
地 址: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
联 系 人:王书彬、刘维
联系电话:0992-3227350
第七师检察分院 第七师司法局
2022年8月25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