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41号)要求,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经初审反馈,正式推荐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第七师胡杨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张良、古丽尼娜、宋欣、祝雄辉4名同志为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第七师胡杨河市人社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2-3902001 0992-6687605(兼传真)
电子邮箱:nqsldjbgs@126.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终审:郑桂桂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