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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土地承包经营权)
编号:QSBDC20240005

发布时间:2024-08-14 19:36:38 浏览次数: 【字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2-3939578

 

附件:公告(QSBDC20240005)明细表

202408141937428204.xlsx


 

 

公告单位:第七师胡杨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8月 13 日



终审: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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