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注销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七师辖区相关食品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为此,我局将对七师辖区商户营业执照注销但未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以上两类无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此工作长期执行。
相关经营主体如有异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2-3939561。
特此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终审: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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