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七师胡杨河市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3年9月9日至11月20日,兵团党委第一巡视组对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期(2024年1月至6月)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师市党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成立以师市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视整改任务。
(二)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师市党委先后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巡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3轮专项督导检查。
(三)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师市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调度推进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分工,自觉担起整改责任,带领相关部门针对具体整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路径,确保整改工作“一竿子插到底”。
二、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兵团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115个具体问题。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103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12个。
(一)关于“落实学习制度不严格。师市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还不深入、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师市党委常委会多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的师市党委常委会会议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针对“指导下级党委(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加强检查指导,2024年以来各团场均能按照规定执行。
(3)针对“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差距”问题
制定了《2024年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今年严格落实了学习计划。
2.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4)针对“二十大精神宣讲材料中,存在照本宣科情况”问题
结合“四下基层”实践活动,师市领导班子成员已紧密联系师市实际、联系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5)针对“有的团场在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测试中,不及格党员占比高”问题
组织各团场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30场次。
3.关于“指导下级党委(党组)不够”问题
(6)针对“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计划还有不足”问题
制定了《第七师胡杨河市2024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计划》,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列席旁听。
(7)针对“部分团场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化还不够严格”问题
督促各团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范了学习制度。
(二)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足”方面
4.关于“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偏差”问题
(8)针对“规划引领作用未发挥”问题
目前49个规划已全部发布完毕。23项主要指标,9项指标已提前完成2025年目标,11项指标达到预期进度。
(9)针对“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瓶颈问题突出”问题
胡杨河中核新能源70万千瓦风电项目、2×66万千瓦火电项目均已经兵团核准,进入项目施工前期工作。项目建成后,师市电力生产供应增长71%、热力生产供应增长42.2%。
(10)针对“开发区主引擎作用未发挥”问题
一是胡杨河经开区2024年一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2亿元,占师市20%,占师市比重较2023年增加了11个百分点;完成工业增加值5.8亿元,占师市50%,较2023年增加了8个百分点。
二是天北经开区2024年一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5亿元,占师市21%,占师市比重较2023年增加了2.2个百分点;完成工业增加值1.3亿元,占师市13%,较2023年下降了6.6个百分点。
(11)针对“土地活力未释放和建设用地保障不足”问题
一是依法开展了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工作,共回收土地2350.34亩。
二是按照各企业土地开发程度和经营状况,一企一策制定《胡杨河经开区僵尸企业盘活方案》,多家企业已分类进行处置盘活。
5.关于“政绩观错位”问题
(12)针对“一些单位不做实功做虚功,玩数字游戏”问题
一是对数据异常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约谈了相关负责同志。
二是对师市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了《统计法》等相关法规。
6.关于“对口援疆资源利用不充分”问题
(13)针对“项目谋划结合师市实际不够,援疆规划中计划项目完成率低”问题
结合师市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了调整,规划优化调整后“十三五”援疆项目完成率100%,“十四五”计划项目实施率100%,项目均按照序时进度有序推进。
(14)针对“未充分利用‘组团式’援疆资源”问题
一是与淮安市教育局签订“组团式教育援疆协议书”,师市17所中小学、幼儿园与淮安市16所优质学校建立“手拉手”结对关系,加大了教师支教、学科研讨、学术交流力度。
二是与淮安市医疗卫生部门签订框架援建协议,加大了重点专科培育、骨干医师培养、专家团队巡诊力度。
7.关于“城市经营管理用力不足”问题
(15)针对“应建未建立‘智慧城市管理平台’”问题
支持企业转型,师市多家企业成功入选兵团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典型案例。已开通“七师工信”微信公众号。正在积极推进“城市运行维护管理平台”项目建设。
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短板”问题
(16)针对“师市党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深化‘放管服’改革”问题
师市党委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了师市深化“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
(17)针对“违反统一大市场规则”问题
一是召开了招标代理(拍卖)机构集中约谈会2次,约谈多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二是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已完成8.0版本的升级,实现了建设工程招标项目100%“不见面开标”。
三是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征集招投标违法违规线索,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招投标过程合法合规。
(18)针对“有的企业销售净利率远低税务系统核定的建筑行业水平”问题
修改完善《北方建设集团企业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1月北方建设集团销售净利率已高于税务系统核定的建筑行业水平3.4%。
(19)针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乏力”问题
一是制定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是建立了师市机关干部包联“一对一”服务机制。
三是召开了师市政银企签约会,签订了263.63亿元的银企贷款意向书。
(20)针对“违反市场规律”问题
一是已将国有企业经营指标与生产总值、固投目标脱钩。
二是对辖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跟随生产总值目标情况进行自查,杜绝该类问题发生。
(三)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部署要求有差距。师市党委对新时代兵团职责使命领会不深刻,推动中心工作有短板”方面
9.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问题
(21)针对“师市党委履行兵团生态卫士职责的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杜绝审批高于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项目。
二是推动18.1万千瓦水电、124万千瓦在建光伏、7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三是定期对师市重点项目进行调度,目前未发现盲目上马“两高一低”项目。2023年单位GDP能耗为0.91吨标准煤/万元,较2020年持平。
(22)针对“森林覆盖率下降”问题
通过国土绿化等措施,以年均0.01%的增长率持续提高师市森林覆盖率。
10.关于“推进深化改革持续用力不足”问题
(23)针对“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平台建设迟缓”问题
已完成第七师不动产登记管理平台升级和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平台建设,实现了平台发证。
(24)针对“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
制定了《关于完善师市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明确经开区财政管理体制、财税激励政策,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设能力。
(25)针对“医共体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召开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医改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
二是修订完善了医共体权责清单,调动各级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三是修订完善了《医共体总院下沉实施方案》,医院转外就医患者同比减少7.71%。改建完善多家分院住院条件,基层床位使用率60.45%,较上年度提升15.16个百分点。
11.关于“推进兵地融合发展深度不够”问题
(26)针对“涉及兵地税源划转等重大关键事项未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一是截至目前税源管户迁移完成率已达99.66%。
二是协助建设单位加快奎屯河引水工程涉林草审核审批手续办理。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方面
12.关于“落实安全发展有差距”问题
(27)针对“安全事故多发”问题
一是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完善了有限空间作业“报备审批、全流程监护”机制,开展了有限空间“理论+实操”专题培训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二是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出台了《关于防范遏制鑫悦盛煤矿瓦斯超限的九条硬措施》《第七师胡杨河市矿山安全联系包保、安全巡查和驻矿监管工作制度》,每月组织召开矿山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报送、督导、通报等工作制度。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师市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严的基调没有一贯到底”方面
13.关于“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28)针对“党委常委会未专题研判师市政治生态形势”问题
师市党委常委会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并听取了师市2023年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汇报,研判师市政治生态。
(29)针对“收到基层‘一把手’举报件多,增量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
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对“一把手”开展廉洁纪律培训。
二是对连队“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反映“一把手”的问题线索提级研判、提级办理,严查快办。
14.关于“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管早抓小缺乏力度”问题
(30)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了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师市党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2023年度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审阅。
15.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层层传导压力不足”问题
(31)针对“班子成员未专题听取分管领域部门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未对分管领域政治生态开展研判分析”问题
向师市领导呈送“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手册”以及工作提示,班子成员专题听取了分管领域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并对分管领域政治生态开展研判。师市党委班子成员2023年度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已书面向师市党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六)关于“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能力不足”方面
16.关于“政治监督不够精准”问题
(32)针对“透过违纪违法案件分析政治问题意识欠缺”问题
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
二是向有关部门制发开展监督检查的《提示函》。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监督指导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派员参会。
(33)针对“围绕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跟进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发了政治监督工作指引。
二是制定了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三是向有关部门制发了专项监督检查的提示函。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速查速办。
17.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34)针对“专项监督形式单一,日常监督不到位,团场监督能力弱,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以案代培,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执纪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制发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方案,开展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8.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35)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未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治理一域的目的”问题
一是召开师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2022年以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二是组织师市党委管理的“一把手”,赴奎屯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向师市各级党组织下发案件通报,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
(36)针对“关键环节防范不足,廉政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制度机制,向有关部门制发专项监督检查的提示函,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督促师市机关各部门向师市纪委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
(七)关于“持之以恒纠治作风的韧劲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方面
1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37)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问题
印发了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统一经费的车辆管理模式。长期租赁公务用车的情况已经整改完毕。一般公务用车北斗定位系统已全部安装到位。
(38)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重点围绕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搞互相宴请及同城接待、内部接待等重点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围绕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20.关于“财政、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39)针对“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
组织开展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下发工作指引,明确预算编报流程、方式和范围,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
(40)针对“开发区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和交通费”问题
编制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度预算,全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年初预算执行。
(41)针对“经开区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
印发《关于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的通知》,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清理师团财政暂付款,及时对年度内形成的暂付款进行了清理。长期挂账已收回。
(八)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师市党委对领导班子建设谋划不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方面
21.关于“领导班子配备不及时”问题
(42)针对“部门班子不齐,科级干部空编率较高”问题
43个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基本配齐,其中重要领导已全部配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师团两级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空编率下降明显。
2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43)针对“未按程序减免国有企业上缴2019年、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问题
截至目前,补缴国有资本收益已全部完成。
(44)针对“师市党委对经济运行调度评比进行奖励未按规定请示报告”问题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兵团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3.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问题
(45)针对“师市领导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较少,民主生活会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问题
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了师市领导2024年度上党课计划,并按计划抓好落实。
(九)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人才保障工作谋划不到位,营造‘拴心留人’环境有差距”方面
24.关于“违规提拔使用干部”问题
(46)针对“部分单位违规提拔使用干部,干部档案材料审核不严和缺失”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家属从业情况的管理监督。
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再次进行了查漏补缺、核实认定。
25.关于“抓干部队伍培养持续用力不够,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问题
(47)针对“连队‘两委’队伍变动较大”问题
落实好连队“两委”各项待遇政策,以好政策引人聚人。
26.关于“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并重”问题
(48)针对“‘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分工方案推进慢”问题
一是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了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谋划师市人才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师市“胡杨英才”选拔培养支持计划,加大了本土人才培养力度。
三是加大了用人单位自主招引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各单位按照编制数量应招尽招。
四是加强了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十)关于“织密建强基层组织体系用力不足。党建工作责任未层层压实,抓基层打基础力度不够,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49)针对“师市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师市党委常委会和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师市党委常委会听取了师市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汇报。
三是师市党委班子成员将履行抓基层党建“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四述”报告。
(50)针对“健全基层党组织、建强队伍方面用力不够”问题
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补选工作,补齐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对暂无合适人选的加强培养锻炼,适时开展补选。制定了《2024年师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拟发展妇女党员占比42.22%,35岁以下党员占比82.72%。
(51)针对“基层党建经费保障不足”问题
根据各团场连队(社区)党组织数量对党建工作经费进行调整,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52)关于“机关基层组织党建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指导师市机关各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
二是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53)针对“党的组织未做到全覆盖”问题
一是制定了《师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师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和管理工作。
二是指导各团场及经开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应派尽派。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新成立非公企业党支部2个。
(十一)关于“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缺乏力度,干部日常工作还存在懒政怠政等问题”方面
27.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办法不多”问题
(54)针对“调整‘不适岗、履职弱’干部中绝大多数是临近退休和身体不佳的”问题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加大不适宜现岗的领导干部调整力度,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调研等成果,认真分析研判,对在现职履职状态差的干部,根据其特点和专长调整到其他岗位任职。
(十二)关于“师市党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28.关于“学习研究中央、兵团巡视工作部署不深入”问题
(55)针对“师市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较少”问题
师市党委常委会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兵团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会议精神的学习,压实了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内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
29.关于“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56)针对“师市党委未对兵团上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调整,党委常委会也未专题研究上轮巡视整改工作”问题
一是调整了师市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在师市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报告。
30.关于“压力传导不够,未形成上下共同整改氛围”问题
(57)针对“师市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成立以来,未见研究整改工作会议记录”问题
今年以来师市党委巡视整改办公室会议研究巡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5次。
(58)针对“一些机关部门不重视巡视整改工作”问题
制定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单位整改责任。对八届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整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3次。
(十三)关于“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力”方面
(59)针对“纪委监委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主动性不足”问题
制定《关于对十届师市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关于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方案》,开展监督检查3次,及时通报八届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整改监督检查情况。
(60)针对“师市党委组织部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统筹安排人员列席被巡察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已对上轮中央、兵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将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纳入综合考核。
(十四)关于“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未做到举一反三”方面
(61)针对“兵团上轮巡视反馈的个别问题边改边犯、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聚焦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二是大力推广加厚膜使用,加大农田残膜治理督导考核工作,确保残膜回收率达90%以上。
三是围绕师市“3+3”产业集群、10大产业链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四是严格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840户危房常住户安置完成。
(十五)关于“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62)针对“师市党委对乡村振兴工作学习研究部署少”问题
召开了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暨团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师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
(63)针对“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调整了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党委农村领导小组工作细则》。
二是各专项组召开了2024年乡村振兴专题会议,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
(64)针对“团场党委主动谋划乡村振兴工作意识不强”问题
各团场根据师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团场乡村振兴年度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重点工作。
(十六)关于“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65)针对“师市党委常委会会议未按要求听取粮食生产汇报”问题
师市党委常委会听取了2023—2024年粮食生产情况,加强了2024年师市粮食任务分解和产能考核,全面完成了2024年粮食生产任务。
(十七)关于“项目管理‘接不住、管不好’问题普遍”方面
(66)针对“师市党委对行业主管部门或团场作为建设单位统筹不够”问题
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对落实“四制”、质量安全、参建各方履职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督考核,加强了项目后期运营指导监督,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67)针对“涉农项目方面,个别团场存在中央专项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成后利用率不高”问题
一是印发了《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面梳理了乡村振兴涉农建设项目使用情况。
二是帮助相关团场根据实际情况盘活闲置资产,涉农闲置的相关项目已全部整改。
(十八)关于“谋划和推动产业振兴用力不足”方面
(68)针对“师市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意识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少”问题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积极申报产业集群。绘制农业产业链招商图谱,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帮助团场引进农产品加工项目,2023年师市农产品加工产值比为2:1。
(69)针对“团场发展经济能力弱,部分团场已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运营不佳”问题
制定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团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师市11户团场国资公司已有9户实现盈利。
(70)针对“‘龙头企业+合作社+职工’利益联接机制不健全”问题
开展了师市农工合作社调研,出台了《2024年深入开展“三有”产加销一体化合作社培育行动方案》,印发了合作社规范运营指导手册。目前有收益分红合作社增加到49个,连队“两委”领办合作社收益分红占比由原来的36.4%提升到现在的54.4%。
(十九)关于“推进生态振兴有差距”方面
(71)针对“地下水监管不力、超采严重”问题
组成督查组,对地下水超采问题进行督查。通过水源置换、节水改造、保障生态水的情况下增加引配水等方式增加地表水供给,通过机井分类管控等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师市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地下水位同比上升0.47米、1米。
(72)针对“农田残膜治理不到位”问题
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农田残膜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将残膜治理工作纳入团场绩效考核,加大宣传力度、处罚力度,促进农田地膜回收。经过第三方检测,残膜的含量达到兵团相关规定。
(73)针对“团场生活污水处理不到位,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持续推进团场城镇生活污水项目建设,123团、125团、129团三个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运营,124团、126团、127团、128团2025年6月底前完工。
(二十)关于“推进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有差距”方面
(74)针对“团场连队危旧房整治不力”问题
一是建立团场(经开区)领导、团场(经开区)机关部门、连队(社区)、产权人四级包保责任制度。
二是组织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未鉴定房屋进行鉴定,目前已完成所有团场、经开区鉴定复核工作。
三是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4次。在坚决做到D级危房不住人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依法推进危房整治工作。
(75)针对“连队公厕管护机制未建立”问题
开展公厕整改周调度,督促相关团场连队做好问题公厕整改和管护工作。截至4月底相关连队问题公厕全部完成整改。
(二十一)关于“推进文化振兴用力不够”方面
(76)针对“师市文化专业人才缺乏,基层文化阵地基础设施薄弱,谋划‘农文旅’融合新业态不足,品牌影响力不强”问题
一是举办了第四届戈壁母亲文化艺术旅游节等文化活动,加大对师市文旅产业的宣传力度。
二是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第四师等签订“三地九方”全域旅游发展联盟框架协议,联合开发文旅资源,加大师市中国军垦文化之乡品牌、“戈壁母亲”文化的影响力。
(二十二)关于“推进组织振兴用力不足”方面
(77)针对“师团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落实了师团两级党委常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二是通过组织团场连队“两委”成员赴淮安市学习考察,开展连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赴沙湾市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学习考察等方式,提升连队党组织书记引领职工群众增收致富本领。
(78)针对“连队执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师市“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试行)》《师市团场连队“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清单范本》。
二是制定印发了《师市团场连队连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组织开展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专题培训、连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集中培训。
(79)针对“连队与相关企业或合作社签订合同或协议,签订主体不符合要求”问题
严格按照《兵团连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团场调整师市连队经济试点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十三)关于“‘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80)针对“引进连队‘两委’后备人才中涉农专业人才较少”问题
督促指导各团场对后备力量进行调整,将具有涉农专业学习背景的连队职工纳入后备力量。目前,涉农专业连队“两委”后备力量共有51人。
(81)针对“团场连队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制定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方案》。组织开展了基层农技员培训。组织科技专家深入团场连队开展技术服务、连队特聘农技员开展田间现场指导。
(二十四)关于“涉农资金预算编制不严谨”方面
(82)针对“未建立涉农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管机制,团场党委财经纪律意识淡漠”问题
建立了财政资金执行月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管。涉及二次分配大额资金严格按团场“三重一大”制度审议,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83)针对“有的团场以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代替团党委常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议事决策”问题
一是指导团场对财经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是加强了对团场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十五)关于“资金统筹使用能力不足”方面
(84)针对“对涉农项目重视不够,团场党委项目挖掘和实施能力不足”问题
制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强化了财政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截至到2023年12月份涉农项目资金执行率已达90%以上。
(85)针对“专项资金滞拨时间长,执行率低”问题
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期提供资金分配方案,提高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了财政资金执行月通报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十六)关于“涉农资金违规使用情况多发”方面
(86)针对“涉农资金监督管理不严格,团场违规使用资金现象突出”问题
相关团场已整改完成,对违规使用涉农资金进行了退还、上缴和冲减。
(87)针对“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招先建、围标串标和指定私营施工企业承揽工程等违规行为”问题
加强了对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全面监管,坚决杜绝项目未批先建、未招先建等违规行为。对检查出的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88)针对“‘微腐败’问题依然严重”问题
一是将连队“两委”流转身份地、承包经营地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将连队水协会规范管理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
三是对涉及连队土地流转、用水协会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必要时提级办理。
(89)针对“吃喝风顽瘴痼疾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
一是对2021年以来因酒驾醉驾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酒驾醉驾背后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二是健全与政法机关协调沟通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
三是对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在师市范围通报。
四是发动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监督。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5起,酒驾醉驾案件6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传导压力,督促整改到位。紧盯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重点难点问题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对于集中整改期没有完成的问题,逐个制定整改计划,每半年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二)持续统筹推进,拓展整改效果。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把巡视整改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集合起来,一体推进,严格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持续转化成果,提升工作质效。把巡视整改作为师市党员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认真总结集中整改期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长效机制,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师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2—6687168;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纪委监委;电子邮箱nqsjiwei@163.com。
附件:中共第七师胡杨河市委员会关于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
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第七师胡杨河市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中共第七师胡杨河市委员会关于巡察工作
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3年9月9日至11月20日,八届兵团党委第一巡视组对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对师市党委巡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12月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兵团巡视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12月29日,师市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各责任单位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出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1月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集中整改期间,召开专题会议6次,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二、整改落实情况
师市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兵团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22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完成21个,需长期推进1个。
(一)关于“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研究中央、兵团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不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未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且2021年未对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兵团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学习。学习不经常、不深入。”问题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纳入《2024年师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
二是师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次学习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三是师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4次学习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时进行了学习。
四是师市党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会议精神、兵团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会议精神等内容。
2.关于“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及时”问题
(2)针对“2021年8月至12月,第七师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等陆续调整,截至2022年11月24日,师市党委印发文件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时隔近1年。”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有关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实施责任的规定。
二是根据《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议事协调机构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后,及时提请师市党委编办进行前置审核。
三是及时提请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师市党委陆续对师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办负责人进行职务调整。2月22日,将新任职的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巡察办主任及时增补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四是2024年4月,兵团党委对师市党委组织部部长进行调整后,5月25日,再次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3)针对“2023年6月,时任师市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截至10月15日,未见增补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文件。”问题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师市党委巡察办及时提请调整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经师市党委编办前置审核。2月22日、5月25日,先后两次印发文件,及时将4名同志调整为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关于“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到位”问题
(4)针对“2021年,师市党委书记专题会未听取当年开展的两轮巡察‘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
二是自十届师市党委巡察以来,每轮巡察均坚持党委书记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师市党委书记专题会分别于2022年8月13日听取了第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2023年5月5日听取了第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9月1日听取了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11月25日听取了第四轮暨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就做好下一步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根据会议情况,形成师市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并印发各单位。
4.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不高”问题
(5)针对“十届师市党委第一、二轮常规巡察,向师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不高”问题
一是3月11日至15日,举办十届师市党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培训班,邀请兵团党委巡视办、师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审计局等部门专业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被巡察单位廉政风险点,对参加巡察的27名巡察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巡察组高质量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二是做好第五轮常规巡察前资料信息收集工作,向师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政法委、审计局、财政局、信访局等单位发函,商请提供被巡察单位近三年相关情况及问题线索,让巡察组更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特点,做到有的放矢情况和精准发现问题。
三是巡察期间,巡察组阶段性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适时请相关专业人员帮助查找分析,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质量。
四是6月7日,巡察办、巡察组与纪委监委相关科室逐个对移交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筛选不具可查性或不属纪委监委查办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提高成案率。
(二)关于“组织领导巡察工作”方面
5.关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不充分”问题
(6)针对“2021年以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未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每轮巡察组中期汇报,仅以领导小组组长、巡察办主任中期调研听取巡察阶段情况汇报。”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阶段汇报、中期调研的有关制度要求,制定十届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第五轮常规巡察阶段汇报会议工作方案。
二是召开阶段汇报会前,适时深入各巡察组进行调研,及时掌握各巡察组工作情况,并给予工作指导。
三是5月8日,召开十届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暨第五轮常规巡察阶段汇报会,听取了第五轮巡察各巡察组阶段工作汇报。会后,及时收集整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时的意见及要求,形成了阶段汇报会议情况报告,转发各巡察组进行学习,为巡察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重点和方向。
(7)针对“2021年未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国资国企改革专项巡察‘回头看’情况汇报。”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制度。
二是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2023年12月8日、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十届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3次会议、2024年第3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十届师市党委第四轮暨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第五轮常规巡察三个巡察组的情况报告,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6.关于“对巡察反馈严肃性认识不足,领导小组成员带队传导压力不到位”问题
(8)针对“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2年以来,十届师市党委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未带队进行巡察反馈,在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时,仅一名师领导出席过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议。”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十届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反馈工作方案,坚持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反馈、师市领导出席挂钩单位反馈会议制度。7月22日至26日,6名师市领导分别带队对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锦恒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兵团第七师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师市医疗保障局、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第五轮常规巡察反馈工作。
(9)针对“存在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反馈情形。”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巡视工作流程,坚持落实向被巡察党组织“双反馈”制度。
二是制定十届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反馈工作方案,坚持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反馈制度。7月22日至26日,师市领导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向十届师市党委第五轮常规巡察的8个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三)关于“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方面
7.关于“巡察工作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问题
(10)针对“师市巡察机构现有在编人员少,巡察时间紧张、任务繁重,巡察质量还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为切实完成“全覆盖”任务,对巡察对象进行了重新摸底和梳理,修订了十届师市党委巡察工作规划,确保巡察任务合理安排。
二是制定十届师市党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被巡察对象数量,解决了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推动巡察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针对被巡察对象特点,抽调专业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巡察,提高巡察业务水平。及时调整巡察“两库”,将财政、审计、统计、住建等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调整充实到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才库。加强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巡察人员力量增强,业务高效。
8.关于“巡察工作开展不够规范,贯通协作机制不完善”问题
(11)针对“十届师市党委开展的三轮常规巡察,组织部未配合对有选人用人权限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宣传部仅参与了一轮常规巡察配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问题
一是及时对接,十届师市党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前,制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函。
二是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分别派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组,对第五轮常规巡察的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形成了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三是专项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专项检查报告及时提供各巡察组,巡察组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巡察报告。
四是严格落实每轮巡察前,督促提醒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7月22日,致函师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提醒在十届师市党委第六轮巡察期间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
(12)针对“制度建设有不足,未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宣传、政法、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问题
一是制定与组织、宣传、政法、财政、信访等部门贯通协作配合制度。
二是在第五轮常规巡察开展前,向师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审计局、财政局、信访局等10个单位发函,商请提供有关被巡察单位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9.关于“巡察信息化建设有差距”问题
(13)针对“现有笔记本电脑3台,每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每组配备7人,设备不足以满足每轮巡察任务实际需要,巡察信息录入不完善。”问题
一是积极协调,为巡察组配备了12台笔记本电脑,在此基础上新增4台扫描仪、6套三合一单导盒,以满足巡察工作需要。
二是巡察期间,加大对各巡察组巡察信息录入的督促提醒,对录入不完善的巡察信息,及时进行完善。
(四)关于“推进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
10.关于“纪委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主动靠前不够”问题
(14)针对“纪委常委会未对202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兵团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学习研究。”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是审议通过《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方案》,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师市各级党组织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
(15)针对“对师市印发《关于加强第七师胡杨河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分解方案》,层层批转。”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兵团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制发《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方案》等方案,对各单位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16)针对“制度建而不用,未按《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牵头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对十届师市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为整改监督检查提供工作指引。
二是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审核把关、审核,及时反馈问题意见。
11.关于“师市党委组织部对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用力不足”问题
(17)针对“部务会未对师市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未对《关于加强兵团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进行学习。”问题
一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政策法规作为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的必学内容,并开展专题研讨。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相关要求,制定履行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同时与纪委监委联动,扎实做好十届师市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18)针对“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流于形式,未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也未形成日常监督台账。”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履行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
二是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提出整改要求,认真审核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着力指导被巡察单位将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重要内容。
12.关于“巡察队伍建设情况”问题
(19)针对“巡察专干年龄结构不优,干部梯队不合理。”问题
一是对巡察办、巡察组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调研分析,选优配齐巡察机构领导班子。
二是做好十届师市党委巡察人员抽调工作,坚持政治标准,严格抽调程序,优化结构配置,加强教育管理。
三是根据巡察办编制情况,2024年新招录1名公务员,通过人员招录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目标、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对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取得实效。
(二)压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在做好兵团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同时,统筹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配合师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进行整改评估,确保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大对巡察干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整体业务水平。加大巡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高巡察单机系统使用效率。组织实施好2024年巡察工作,确保一届任期内巡察任务全覆盖,努力实现巡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