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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七师一二五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0 16:47:04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共第七师一二五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师市党委部署,2023109日至1025日,师市党委第巡察组对125进行了专项巡察。12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成立由团党委书记、政委任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反馈5个工作日内分解责任,团党委书记、政委主动认领2条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对照巡察反馈认领44问题。在反馈10个工作日内形成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140条整改措施,压茬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强化督导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巡察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汇报6次;分管团领导严格按照每15天召开1次推进会要求,累计召开会议24,听取分管领域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12次,听取了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就反馈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再讨论再研究,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25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师市党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6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46个。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兵团和师市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推动乡村振兴的思想引领力还不够强”问题

1)针对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安排次数少,跟进学、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具体,未组织学习团党委乡村振兴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引领和推动乡村振兴的思想认识站位不高”问题

一是制定乡村振兴培训方案,安排学习计划,督促22个连队每月按时上报培训学习情况。连队党支部通过召开“两委会”,已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团党委乡村振兴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一二五团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内容的学习。

二是2024年党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4,审议通过《一二五团2024年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问题

一是向各党支部转发《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试行)》,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是对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经检查,各党支部均能够严格按照《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试行)》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3)针对三会一课学习形式单一,理论学习时效性不强”问题

一是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重点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各党支部均能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并做好工作记录。

二是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专题解读培训,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内容和步骤。

三是相关党支部已向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落实‘三位一体’基本制度不到位,履行职工管理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4)针对部分‘两委’对职工履行义务中出现的顶岗替岗行为存在‘好人’思想”问题

一是结合大冬训开展职工实名制点验。分批次开展职工军训,将其本人参训情况纳入考核,严格落实“职工身份地可以流转,但职工义务不能流转”的要求。

二是在元旦、春节等敏感期间,团督导组到连队对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值班人员进行实名制核查。

三是严格按照《第七师胡杨河市护边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连队党支部初审、派出所政审、综治中心终审,并在执勤前进行实名制点验。

5)针对私下流转身份土地和违规发包经营地”问题

一是各连队组织职工学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二是团纪委已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三是规范职工身份地流转程序,充分利用土地流转网签平台,指导职工间签订流转合同,2024年通过e聚农宝APP签订身份地经营权流转合同697份,土地流转面积31315.82

四是制定《一二五团经营地竞价发包工作方案》,明确经营地竞价发包对象,强化团场各部门对此项工作监督力度,确保经营地竞拍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6)针对落实职工管理考核办法不严格”问题

一是125团党委主要负责人“加强职工管理,落实三位一体机制为主题,为职工代表课,进一步推动“三位一体”机制落地。

二是根据有关职工管理的文件精神,指导22个连队结合实际拟定连队职工量化考核管理细则,2023年对考核不合格的93人不予发放减负资金,其中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相关人员开除职工队伍。

三是结合大冬训开展职工实名制点验。分批次开展职工军训,将其本人参训情况纳入考核,落实连队职工积分制管理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参训民兵进行实名制抽点,杜绝替岗顶岗现象。

四是严格落实《1252024年度大冬训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大冬训工作已全部完成

7)针对大户经营性承包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规范职工身份地流转程序,指导职工间签订流转合同,2024年通过e聚农宝APP签订身份地经营权流转合同697份,土地流转面积31315.82亩。

二是制定《一二五团经营地竞价发包工作方案》,明确经营地竞价发包对象,强化团场各部门对此项工作监督力度,确保经营地竞拍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是取消土地开发性经营承包者2024年经营地竞拍资格。

3.关于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树的不够牢,落实面积任务打折扣”问题

8)针对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粮食栽培技术培训。聘请师市农科所对职工进行栽培技术培训,推广种植优质高产品种及先进栽培管理技术,做到因苗管理、分类指导,切实提高粮食种植管理水平。

二是完善团场、连队服务体系,建立3+3+5”专业服务队伍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召开团场、连队小麦田间管理现场会24场次,培训职工600余人次。

三是在粮食收购期间及时发布农事信息,为职工提供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协商签订订单合同,解决种粮户卖粮难问题。

9)针对“粮食种植任务未完成”问题

一是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已将2024年粮食约束性指标、产能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连队、地号、种植户。团场与连队、连队与粮食种植户分别签订粮食产能任务责任书

二是严格考核。团场将连队粮食产能指标纳入连队考核,连队将粮食产能完成情况纳入职工考核,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及产能指标任务的完成。

10)针对退地减水复垦面,未按要求种植粮食作物;经营地未按要求优先种植粮食作物”问题

一是抓好退地减水政策的落实。对退地减水复垦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复垦地块基本情况,做到良田粮用。

二是相关单位2024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种植粮食。

4.关于“履行生态卫士的责任意识不强,人居环境整治效果还不明显”问题

11)针对团投资1000多万元在部分连队开展的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未充分得到利用”问题

一是联合财政所和各连队,采取多种方式吸纳房款。

二是督促连队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降租减负,拉长租期的方式,鼓励职工入住,入住率已达50%,今后将继续加大宣传,提高入住率。

12)针对履行水资源保护监管责任有缺失”问题

一是利用“今日柳沟”宣传水资源管理政策。

二是对履行水资源保护监管职责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全团通报。

三是按照《第七师一二五团地下水开发利用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安装计量设施。

13)针对党员承包区、居民‘三包’‘美丽庭院’评比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房前屋后就地掩埋焚烧以及环境卫生有‘盲区’‘死角’”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基层党建督导工作的通知》,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2024年第一季度基层党建督导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对全团22个连队党支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经检查,各连队党支部能够结合连队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是针对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125团召开春季爱国卫生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对本单位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物业根据连队需求,制定了垃圾清运制度,联系物业及时清运,加强连队环境卫生管理。

四是严禁焚烧掩埋垃圾。制定发布《一二五团“禁火令”通告》,各单位已转发宣传并严格执行。

14)针对残膜回收不彻底”问题

一是对连队部分田间地头残膜大量堆放、泵房周边农药包装物乱堆乱放,残膜回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通报

二是团场与连队、连队与种植户已签订残膜回收责任书,并将残膜治理纳入连队职工考核。

三是对春季残膜回收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残膜回收措施落实不力的连队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是规范农药包装物管理。对农药包装物进行集中处理,对农药包装物乱堆乱放的行为进行曝光、限期整改。

15)针对林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树木死亡率高”问题

一是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2024429日前完成补植补造。

二是与连队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是相关单位制定补植补造计划和整改方案,按照计划进行补植补造,并确保林木成活率。

5.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平安连队建设还有薄弱环节。

16)针对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的不够牢”问题

一是制定《1252024年安全生产学习计划》,印发至各连队、社区,督促各单位按照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截至目前,已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第七师胡杨河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停产停业制度等内容的学习

二是2024年以来,安办组织成立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对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城镇燃气、房屋安全、农机农药、特种设备、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26,确保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

三是制定《1252024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督促各连队每季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2个连队完成了一季度应急演练工作任务。

17)针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严不实,以台账资料造假代替安全检查,以工作总结代替工作落实”问题

一是严格台账管理,防范弄虚作假。制定《125团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要求各连队按照考核细则规定,对台账资料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检查台账时各项内容更加清晰。

二是严肃批评教育,杜绝台账造假。125团安委会办公室已下发文件,对相关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台账造假行为进行全团通报批评。

18)针对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125团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团领导主导、各科室负责人督导、连队(社区)书记主责的三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召开2次专题会议,C、D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督促各连队对辖区引水渠、排碱渠(存在积水的)、泵房配电箱、沉淀池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并严格按照标准修复、安装防护栏、警示牌,提升安全防护保障。

19)针对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团级、连队社区网格划分示意图、网格化管理层级树状图、网格化服务管理四项制度进行审核,现已统一制作示意图版面8块、树状图版面8块、四项制度版面16块。

二是统一制定下发《连队、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手册》。

三是组织召开综治业务会,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日常值班登记等工作进行系统培训。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廉政风险排查机制不够实”问题

20)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过问少、亲自抓不多,个别书记不会抓、不知道怎么抓”问题

一是对各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对全团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下发《一二五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重点任务,督促各单位扛稳抓牢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不到位,未结合班子分工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点排查,‘一岗双责’未落到实处”问题

一是团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上报廉政风险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团纪委全程督查指导,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逐一审核把关,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与工作职责结合不紧密、防范措施虚化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共梳理出全团廉政风险点42个,防控措施167

二是向各党支部下发《一二五团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团纪委组织召开第一季度纪检委员工作例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师市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十届师市纪委四次全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关于做好<2021年以来师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酒驾醉驾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的通知》等党规党纪和文件。对2023年党风廉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选取了连队、社区、事业单位3位纪检委员作交流发言。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督促各单位纪检委员履行好工作职责,常态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自身强、自身硬,能监督、会监督、敢监督,体现基层干部应有的党性修养和素质。

22)针对“‘关键少数’违规违纪法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各党支部书记向团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按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共上报述责述廉报告31篇。召开一二五团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会上结合述责述廉报告及平时掌握情况,团纪委委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了民主评议表。

二是202312月底至20241月期间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书记、连长之间共开展廉政谈话65人次。

三是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重要节点制发文件2份,下发工作提醒、案例通报5份。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超市、饭店、快递点、加油站等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34次,下发督办函15份,要求全团广大党员干部层层带动,文明清廉节俭过节。

23)针对纪检委员履职意识不强,连务监督不到位,对党务、连务、账务公开监督不够”问题

一是团纪委召开一季度纪检委员例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以及近期师市纪委监委下发的案例通报,听取了3位纪检委员一季度工作汇报,并对二季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会议及培训,进一步督促纪检委员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推进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持续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二是团纪委每月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连队、社区重点工作制定监督检查表,通过采用实地监督、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要求纪检委员对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政策落实、作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做好监督,确保连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团纪委与党建工作办公室成立考核组,对各单位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四议两公开”、程序规范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团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纪检委员将一季度党务、连务、财务公开的监督情况报送至团纪委。

7.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违规支付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24针对相关单位在支付泵房相关维修费用时,不能提供有效的支付依据和凭证”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将泵房相关维修费用支出按要求开具发票,并提供付款凭据。

二是对未支付的部分费用,2024年水协会规定程序通过后,手续合规,发票齐全后再予以支付。

三是2024年团场成立连队水协会总会,聘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连队水协会日常业务的监督,由财政所组织专人定期对连队水协会账务账目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连队水协会资金使用的监督,用制度预防“微腐败”的产生。

四是督促连队水协会定期公开财务支出账目,调动连队职工参与监督水协会资金支付的积极性。

25针对“相关单位从水协会会长个人账户水协会账户支付维修费误工费均不能提供支付给商家的转账记录、以白条报销”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从水协会会长个人账户水协会账户支付维修费误工费均已按要求开具发票,并提供付款凭证。

二是2024年团场成立连队水协会总会,聘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连队水协会日常业务的监督,由财政所组织专人,定期对连队水协会账务账目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连队水协会资金使用的监督,用制度预防“微腐败”的产生。

三是督促连队水协会定期公开财务支出账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6)针对“相关单位在2021年、2022年,从水协会个人账户、水协会账户分别清退多收取的电费支付材料款,向个人转款2笔,均不能提供退款清单、转账记录等有效证明资料”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开具发票,并提供付款凭证。

二是2024年团场成立连队水协会总会,聘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连队水协会日常业务的监督,由财政所组织专人,定期对连队水协会账务账目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连队水协会资金使用的监督,用制度预防“微腐败”的产生。

三是督促连队水协会定期公开财务支出账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7)针对“相关单位2022年从水协会账户向会长个人银行卡转款,不能提供支付对方清单及银行流水”问题

一是经核实2022相关单位水协会会长个人先替职工垫付水费职工将水费缴到水协会账户后,从该账户支付垫付款项垫付清单及银行流水均已提供。

二是2024年团场成立连队水协会总会,聘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连队水协会日常业务的监督,由财政所组织专人,定期对连队水协会账务账目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连队水协会资金使用的监督,用制度预防“微腐败”的产生。

三是督促连队水协会定期公开财务支出账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8)针对“相关单位人员使用同一张发票重复报销”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将重复报销电费款退回财政所账户。

二是严格资金审批制度,制定《一二五团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监管,加强团场财政资金监督,规范团场财政工作秩序。

三是定期开展基层报账会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财政资金管理能力。

29)针对“相关单位超预算列支值班伙食费违规超标准支付值班伙食费”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将违规超标准支付值班伙食费退回财政所账户。

二是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连队基本运转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审核账务。

三是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指导连队预算调整,强化连队预算管理。

四是定期开展基层报账会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财政资金管理能力。

30)针对“部分单位以个人账户名义收取大额水电费,存在资金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按师农业农村局要求,团场成立连队水协会总会,聘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连队水协会日常业务的监督。

二是由连队加强对职工缴费的宣传引导,并要求所有缴费事项均通过水协户账户收取,坚决避免水协会个人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督促连队水协会定期公开财务支出账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8.关于“违反物品采购制度,先购买后履行采购手续”问题

31)针对“部分单位先实施购买后履行采购手续”问题

一是核算中心严格按《兵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连队基本运转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审核物品采购资金支付。

二是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指导连队预算调整,强化连队预算管理,组织连队报账人员业务学习,规范连队物品采购程序,确保先履行采购手续后购买物品。

三是定期开展基层报账会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财政资金管理能力,目前已培训5次。

9.关于执行民主议事制度不到位,违规研究重大事项”问题

32)针对相关单位调整经营地收费标准,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问题

一是向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下发《第七师胡杨河市“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好连队“四议两公开”指导督促责任,连队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开展好“四议两公开”工作。

二是22个连队已上报2024年度连队“四议两公开”议事清单进行备案。

三是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四议两公开”工作当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堵点、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和议事范畴进行重点解读,进一步增强连队开展“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和严谨性。

是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年经营地收费标准补缴差额

10.关于“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不到位,连队用水户协会分会至今未成立”问题

33)针对连队未按团发〔20238号文件要求,在202377日前完成连队用水户协会分会选举工作,违规推选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代表并参加团农业用水户代表大会”问题

一是根据师市文件要求,进行水协会改选工作。

二是成立团水协会筹备小组,并组织学习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立团场农业用水户协会的指导意见》(师市水价领办发〔20231号)和《第七师一二五团成立团场农业农业用水户协会》(团发〔20238号)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125团农业用水户协会连队选举补充的通知》。

三是组织连队书记、连长召开125团农业用水户协会连队选举工作推进会,并学习兵师水利改革相关文件。挂钩部门全程参加并指导连队用水户协会选举工作,2024125日前,22个连队均按师市相关要求完成农业用水户协会选举。

34)针对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农业用水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监督、推动各连队成立农业用水协会分会履职不尽责,在部分连队未成立用水协会分会、推选协会代表的情况下,推动团农业用水协会召开代表大会”问题

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团分管领导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是严格按照兵师水利改革文件要求,做好农业用水户协会选举的指导监督工作。于202424日完成团场用水户协会的选举工作。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党建带动乡村振兴引领力不够强劲,连队经济发展结构还比较单一”问题

35)针对党支部推动乡村振兴的思想站位不高,党支部书记“头雁”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对乡村振兴的政策法规学习领会还不深入,破解连队“一花独放”、培育“一连一品”的思路办法还不多,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制定《2024年度第七师一二五团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计划6-8月份,举办连队书记、连长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履职能力培训班,通过培训方式不断增强连队(社区)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团党委派出65名连队“两委”赴江苏淮安市淮安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升能力。

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制定乡村振兴培训方案,安排学习计划,督促各连队召开“两委会”,书记带头领学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目前已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的学习。

四是督促各连队梳理上报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及进展情况,重点推进农和聚源肉牛、宏信种猪、金逸生猪、忠旺鸡蛋等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进一步做好“土特产”文章,打造“一连一品”特色农业产业。

36)针对‘党支部+合作社+职工’模式作用还未有效发挥”问题

一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各连队“两委”前往14连农和聚源养殖合作社参观,学习“党建+合作社+职工”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结合各自资源优势,发展连队经济。

二是外出参观学习,助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组织连队书记赴重庆鹅堂食品有限公司学习企业管理经营理念、观摩生产加工技术车间,带回学习经验,为连队谋福利、找出路。

三是2024年注销合作社1家,正在办理注销2家。同时进一步规范运行的合作社,加强对正在运行的合作社的监督,连队积极向职工群众进行宣传,鼓励职工加入合作社。

12.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37)针对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抓党建投入的精力少,对党委提出的打造“红柳”党建品牌缺乏认识”问题

一是召开125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对各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进行了集中展示和会诊,压实压紧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对全团各党支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全面落实团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三是团分管领导就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乏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四是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每季度对连队各项工作开展考核,督促各党支部争先创优。

38)针对落实党建重点工作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完成125“五个好”党支部创建考核评定工作,评定出“五个好”党支部3个、“四个好”党支部26个、“三个好”党支部3个,“二个好”党支部2个。各党支部按照考核评定结果均制定了“五个好”党支部晋升工作计划。

二是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基党建督导工作的通知》,将“党旗耀胡杨”基层党建五抓五提升、“五个好”党支部创建、“四个合格”党员评比工作纳入2024年第一季度基层党建督导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对全团各党支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经检查,各党支部均能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党旗耀胡杨”基层党建五抓五提升、“五个好”党支部创建工作计划,扎实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四个合格”党员评比工作。

39)针对违反末位表态制度”问题

一是向各党支部下发《党支部会议记录格式范例》,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会议流程进行开会记录。

二是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进行检查,经检查,各党支部均能严格按照开会流程落实末位表态。

40)针对“部分连队组织生活会前未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在闫俊海违纪违法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对照案例开展自我剖析不紧密、不深入”问题

一是向各党支部下发《关于125团基层党组织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组织生活会学习内容、开会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二是向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下发《2023年度一二五团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小组》和《关于125团基层党组织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督促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材料,把关会议流程。

三是召开2024125团党建工作推进会,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点内容、关键化解、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再次解读,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规定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1)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向各党支部下发《关于125团基层党组织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和内容,提醒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是召开2024125团党建工作推进会,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点内容、关键环节、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解读,确保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规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是各党支部已完成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此次参加民主评议党员887人,民主评议党员856评议结果为基本合格的2名党员均已建立“一对一”帮带机制。

四是相关单位已向团党委作出书面检讨。

1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抓得不实,‘四个合格’党员考核不规范”问题

42)针对有的党支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四个合格”党员评定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让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熟知每一个步骤,每一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是督促相关支部建立“后进”党员帮扶机制,及时与“后进”党员进行联系,指导建立“后进”党员管理台账,切实减少“后进”党员人数。

三是已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督促各党支部及时进行学习,认真做好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

43)针对“‘四个合格’党员考核不规范”问题

一是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四个合格”党员评定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让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熟知每一个步骤,每一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是对各支部第一季度“四个合格”党员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并现场指出问题让其整改。

14.关于对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关注度不够,缺少积极有效的回应和引导”问题

44)针对巡察期间,在6个连队发放调查问卷129份,其中有50.3%的职工对连队生产发展、房屋改造、居民区道路硬化、环境卫生、土地碎片化、职工管理、文化活动少、减负资金考核、部分职工不履行义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职工群众对和美连队建设、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反映出部分连队“两委”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思想站位不够高、思路办法不够多,在主观上存在着“等、靠”的思想认识,对职工希望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缺乏关注和引导,不花钱或少花钱的环境卫生整治、思想文化活动等凝心聚力的民心工作还有缺失,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领群众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在文化宫举行2024“巾帼心向党 筑梦绽芳华”庆三八趣味运动会;开展“红柳杯”乒乓球比赛。

二是制定《2024年度第七师一二五团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计划6-8月份,举办连队书记、连长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履职能力培训班,通过培训方式不断增强连队(社区)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领导干部深入挂钩连队察民情、解民忧。班子成员为挂钩连队讲党课3次,宣讲政策、现场办公等活动30余次,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倾听民声,帮助职工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切实提升职工群众的幸福感。

四是制定了《2024-2025年和美连队建设方案》,开展了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团督导组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立即整改。

是根据有关职工管理的文件精神,指导22个连队结合实际拟定连队职工量化考核管理细则,2023年对考核不合格的93人不予发放减负资金,其中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相关人员开除职工队伍。

六是持续培养基层文艺人才,培育壮大基层文艺组织,上半年开展文化惠民下基层演出活动10次,组织连队社区文艺骨干开展舞蹈、摄影、剪纸、丝棉画等文化辅导培训5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125团党委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巩固整改成果“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态度,保持目标不变、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任务,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实行项目管理、明确时序进度、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标本兼治,加快建立健全全团党建、项目、财务、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对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把“改”和“立”统筹起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助力125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2-3957956;电子邮箱:983359845@qq.com

 

 

                                              中共第七师一二五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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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朱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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