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新兵党发〔2022〕7号)文件精神。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政策支持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师市实际,我委起草了《第七师胡杨河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第七师胡杨河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1月27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途径:请将修改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书信的形式反馈至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92-6687616;
电子邮箱:dqsjhsyzdzx@126.com;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嵩山西路1201号;
邮政编码:834034。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docx
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25日
终审:刘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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