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胡杨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20日胡杨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胡杨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张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师市党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胡杨河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终审:迟昕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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