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 预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2:46:01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各相关单位: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预测结果,结合“奎—独—乌”大气联防联控区整体空气质量状况,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5年2月27日13时解除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特此通告。 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5年2月27日 终审:王昱坤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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