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目前,该修编规划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现开展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工作,主要向公众公开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https://docs.qq.com/pdf/DUFhoR3VRaUhHa2VY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
向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索取和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规划不良环境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8209920290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999870032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23楼G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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