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公布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奎屯北疆分公司哈拉苏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司天北新区加油加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予以公布。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5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公布表
序号 | 申请备案单位 | 预案名称 | 项目位置 | 风险级别 | 备案编号 | 备案日期 | 备注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奎屯北疆分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奎屯北疆分公司哈拉苏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第七师131团 | 一般 | 6607-2026-010-L | 2026.2.25 |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司天北新区加油加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天北新区 | 一般 | 6607-2026-011-L | 2026.2.25 |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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