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润滑油、润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新建10万吨/年润滑油、润滑脂生产项目,现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润滑油、润滑脂生产项目,本项目拟建于新疆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车排子西路南侧、经二路东侧,南侧为新大路公司、东侧与路博化工公司毗邻,项目占地4.37公顷(约65.5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包装车间、润滑脂车间、润滑油车间、罐区、泵房、汽车装卸设施等建筑物,及项目配套公辅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等。
润滑油、润滑脂装置的使用原料油为佳宇恒公司或疆内其他石化企业生产的各类中间馏分油,所消耗的公用工程包括电、蒸汽、新水,均由工业园区供应。
工程总投资8900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联 系 人:田兆民
联系电话:13706363286
电子邮箱:99323125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高山街-2-5号401
电子邮箱:36815150@qq.com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631-5234502 手机:18199327366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影响结论,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及运营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针对项目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
4、您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五、公众参与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本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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