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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润滑油、润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编辑: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8-09 16:28:23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新建10万吨/年润滑油、润滑脂生产项目,现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润滑油、润滑脂生产项目,本项目拟建于新疆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车排子西路南侧、经二路东侧,南侧为新大路公司、东侧与路博化工公司毗邻,项目占地4.37公顷(约65.5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包装车间、润滑脂车间、润滑油车间、罐区、泵房、汽车装卸设施等建筑物,及项目配套公辅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等。

    润滑油、润滑脂装置的使用原料油为佳宇恒公司或疆内其他石化企业生产的各类中间馏分油,所消耗的公用工程包括电、蒸汽、新水,均由工业园区供应。

工程总投资8900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有机械尾气排放、施工扬尘,其中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大。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大气环境影响也随之结束。

    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主要是施工场地及周边,主要影响对象为施工人员及工厂作业人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废渣和生活垃圾对环境和景观有一定影响,需采取一定措施处理。

    (2)运行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大气和废水环境影响,其次为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装置区的无组织泄漏的微量油气,以及罐区大小呼吸的油气,还有导热油炉废气。由于油品闪点高,挥发量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导热油炉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烟气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目废水包括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均为石油类,本项目拟采用除浮油效果较好的二级隔油+气浮工艺处理含油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厂区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本项目排水对当地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过滤油渣、废油、含油污泥、废包装材料等以及职工生活垃圾。过滤油渣、废油、含油污泥、危险品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危废单位进行处置。非危险品废包装材料由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主要是各机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由于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周围无噪声敏感点,采取厂房隔音,防振减振等措施控制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标准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①施工机械及车辆选用低能耗、低污染燃料。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进行定时洒水降尘,做到每日至少2次;对进出车辆限速。

    ②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应采取良好的密封状态运输,装载土料等多尘物料时,盖上苫布,以降低运输过程中起尘量。

    ③砂石净料应避免露天堆放,固料堆积边坡角度不宜过大,并适当洒水保湿,防止固料被风吹散。堆放的土石料用遮布盖住,避免风吹起尘。

    ④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施工区的施工场地、临时道路每天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危害。

    运行期: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装置区的无组织泄漏的微量油气,以及罐区大小呼吸的油气,还有导热油炉废气。由于油品闪点高,挥发量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导热油炉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烟气高空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在施工区内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池底部和四周做防渗处理,上清液回用,在施工结束后可进行覆土掩埋;生活废水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运行期:

    本项目废水包括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均为石油类,本项目拟采用除浮油效果较好的二级隔油+气浮工艺处理含油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厂区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

    为了避免工程事故造成地下水污染,工程设计考虑将在总图布置上严格区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根据污染防治区的等级不同可以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①项目在建设期间应科学管理,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建筑施工单位宜对施工中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应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措施,施工区域进行围挡降噪。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布局,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③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由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采用个人防护措施,如带耳塞,头盔等。

    运行期:

    ①本工程设备采购时向制造厂家提出噪声限值要求。在高噪声设备机座下面安装基础隔振装置及隔音罩。

    ②主厂房、主要辅助生产系统均设集中隔声控制室,采用吸声、隔声材料,减少厂房内噪声反射。

    ③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应及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开挖处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等的恢复工作,包括表土回填和砾石压盖措施,尽快恢复占地地表植被。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过滤油渣、废油、含油污泥、废包装材料等以及职工生活垃圾。过滤油渣、废油、含油污泥、危险品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危废单位进行处置。非危险品废包装材料由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新建10万吨/年润滑油、润滑脂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五五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本工程厂区布置合理,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通过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和环境质量功能的改变。

    本工程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因此,评价认为: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依据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通过建设单位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8日。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4)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5)公众对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7)公众对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8)公众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七、项目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联 系 人:田兆民

    联系电话:13706363286

    电子邮箱:99323125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高山街-2-5号401

    电子邮箱:36815150@qq.com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631-5234502     手机:18199327366

 

                                                 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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