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10000001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2024年7月10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七师125团光伏升压站至柳沟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七师125团光伏升压站至柳沟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新疆爱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酸脲母液闪蒸浓缩及颗粒磷酸脲产品技改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邮 编:834034
拟审批公示—第七师125团光伏升压站至柳沟变电站110千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doc
拟审批公示表-磷酸脲母液闪蒸浓缩及颗粒磷酸脲产品技改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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