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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110000017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2024年11月11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综合利用车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11日我单位拟对综合利用车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11日-2024年11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综合利用车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闽龙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原厂址空地上建设11203.93m2综合利用车间,不新增占地,车间内建设1条炉渣回收生产线,1条轧制生产线,炉渣生产线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办公、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依托现有工程。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主要采取设置围挡、苫盖,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工程污水收集设施,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布局等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优先回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炉渣回收生产线投料、干磨、锤破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负压管道统一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10)+15m排气筒(DA010)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

(三)废水防治措施:本项运营期废水是生活污水,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炉渣回收铁后的废渣、除尘器除尘灰,钢棒轧制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氧化皮、不合格产品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渣、除尘灰集中收集至现有工程炉渣贮存场暂存,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奎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填埋处理;边角料、氧化皮、不合格产品采用密闭吨袋集中收集后回用至现有工程熔炼炉,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奎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填埋处理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干磨机、锤头破、除尘风机、轧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吸声、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及池体等为一般防渗区,管道采用质量合格的PE、PVC材质管道,池体可采用抗渗等级≥P6的混凝土,达到一般防渗区标准(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综合利用车间等为简单防渗区,可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不设置专门的防渗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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