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13000001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2024年11月14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对“ 胡杨河天鹅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锯片自动化智能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4日我单位拟对“ 胡杨河天鹅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锯片自动化智能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传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号
邮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胡杨河天鹅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锯片自动化智能生产线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 胡杨河天鹅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蓝白丽景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胡杨河天鹅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已建成的空置厂房一座,占地面积为3929.15m²,内设一条智能化、自动化的锯片生产线。
|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主要采取设置围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工程污水收集设施,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布局等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优先回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激光切割过程产生的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后通过生产厂房无组织排放。 (三)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成的综合楼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汇集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在依托现有厂区的垃圾收集分类系统收集后,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边角料、废包装,均集中收集在厂房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盐浴盐、含氰废渣和废液。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置。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厂界设置围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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