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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示

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9 19:05:28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领域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

1.生产、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违法违规线索。

2.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线索。

3.生产、加工、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肉制品;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肉、羊肉、驴肉及其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法违规线索。

4.生猪、牛羊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线索。

5.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注水肉、含有瘦肉精、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6.火锅店、烧烤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等)肉制品等违法违规线索。

7.其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

1.无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问题线索。

2.制售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的问题线索。

3.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食品的问题线索。

4.食品加工时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问题线索。

5.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等生产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6.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违规线索。

7.其他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问题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或0992-6687162(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投诉举报邮箱:scjdsyk@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锦绣东路666号,邮政编码:834034

四、举报处理

经核查属实的违法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形成有效震慑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实行奖励。

五、线索征集说明

1.可通过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2.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表述清楚,请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事由,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3.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提供违法线索的举报人,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


终审: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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