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彦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丁占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七师劳人仲案字〔2025〕第64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1.依法确认申请人丁占平与被申请人江苏彦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之间自2024年8月5日起至2025年6月2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69589元。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以及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9月10日北京时间16时30分在第七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综治中心
联系电话:0992-3906150
第七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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