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0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万m3沥青罐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万m3沥青罐区项目”“胡杨河市宇跃塑业有限公司地膜生产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3室
邮 编:834034
拟审批公示表--(胡杨河市宇跃塑业有限公司地膜生产项目).doc
拟审批公示表--(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万m3沥青罐区项目doc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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