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截至2025年8月22日,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件,现将第七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涉及团场及 部门 | 调查核实 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BT2D7S20250818001:“投诉人反映128团9连连部向北200米处废品收购站门前有人隔三岔五在晚上焚烧油田工业垃圾,产生的烟雾大且气味刺鼻,希望相关部门处理焚烧垃圾问题,阻止在此倒垃圾和焚烧垃圾的行为。” | 环境污染 | 128团 | 反映焚烧的垃圾为新春生产保障中心免费赠送予当地废品回收单位的一批一般固体废物,8月18日一辆危废转运车到新春公司对危废合规化清理转运,在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将其余一般固废集中由轻卡(鲁E202VL)车分批次违规拉运至128团9连废品收购点。随后师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对胜利油田胜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场做了笔录。 | 是 | 将现场工业垃圾清理合规处置到位,后续加强宣传,杜绝再次发生 | 针对调查存在的问题,128团立行立改,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处置等工作。二是督促胜利油田胜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立即将全部固废运回公司,并开展全员环保教育培训,强化员工环保意识。目前该公司已将所有固废全部拉回,重新分类暂存,等待合规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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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编号:BT2D7S20250818002:“投诉人反映克拉玛依疆润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从事皂脚加工及深加工脂肪酸油酸项目,多年来持续生产且存在环保问题,一是自2020年7月投产以来,大量酸性废水长期直排,对周边公共设施和林木造成影响,群众反映强烈。二是2022年7月5日,该公司运输车辆拉着高浓度酸性废水到奎屯奎东特色产业园华山路及嵩山路公路两侧进行偷排,造成土壤严重污染,至今未处理,也未见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公示。三是2024年10月16日被发现偷排高浓度污水,现已被挖断三根排污脂管,存在污染环境罪的违法行为。四是该企业在正常生产期间可查询到的排污许可证为污水零排放,存在瞒报行为,可通过追溯其皂脚进项及浓硫酸进项发票明细,推算实际生产情况和污水产生量。五是先前该企业的污水拉运至开干齐乡污水厂,导致污水厂瘫痪。 | 环境污染 | 胡杨河经开区 | 一是疆润化工自2020年7月投产以来,大量酸性废水长期直排,对周边公共设施和林木造成影响,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属实。 二是运输车辆拉着高浓度酸性废水到奎屯奎东特色产业园华山路及嵩山路公路两侧进行偷排,造成土壤严重污染,至今未处理,也未见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公示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违法行为发生地为奎屯市。 三是2024年10月16日被发现偷排高浓度污水,现已被挖断三根排污脂管,存在污染环境罪的违法行为情况部分属实。 四是该企业在正常生产期间可查询到的排污许可证为污水零排放,存在瞒报行为,可通过追溯其皂脚进项及浓硫酸进项发票明细,推算实际生产情况和污水产生量情况属实。 五是该企业的污水拉运至开干齐乡污水厂,导致污水厂瘫痪情况不属实。 | 是 | 生态损害彻底修复,取缔违法排放口,对不实报告作出行政处罚并改正到位。 | 一是针对疆润化工的所造成的生态损害,根据鉴定评估结论,师市生态环境局与疆润化工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疆润化工根据协议缴纳赔偿资金35.23万元用于生态修复,并于2023年5月17日履行了赔付义务。 二是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该问题应由奎屯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辖。 三是投诉人反映被挖断的管道为疆润化工厂区外北侧的一根地埋式管道,该管道为疆润化工生活污水管道。对疆润化工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的违法行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现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取缔此排放口。 四是经调查,对疆润化工法定追溯时效2年内的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疆润化工存在不实报告。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五是经了解开干齐污水厂系奎屯东郊污水处理厂,位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开干齐乡。工作人员赴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环保局、规建局、奎屯东郊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走访,以上部门均表示,奎屯东郊污水处理厂从未接受过疆润化工产生的污水,奎屯东郊污水处理厂也未出现过瘫痪情况。 |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七师胡杨河市期间:2025年8月5日-8月2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2-6687455,邮政信箱:克拉玛依市第A0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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