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508000001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5-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关于下达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
师市财农〔2022〕22号
关于下达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
资金的通知
137团财政所: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兵财农〔2022〕15号)和师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请示》,现下达你团场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连队资金237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该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结合本团实际情况做好绩效目标并上报师市农业农村局和师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整合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监督电话:668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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