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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400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师市财农[2023]73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师市财农〔2023〕73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137团财政所: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3〕68号)和师市民宗局《关于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分配建议方案的复函》,现下达你团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100万元,用于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补助资金1100万元,该项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出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结合本团实际情况,做好绩效目标并上报师市民宗局和师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01081241214029.pdf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如对以上资金分配存在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馈

监督受理电话:0992-668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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