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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1-00004567 发布机构: 工信局
生效日期: 2021-11-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法律法规

转发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来源:工信局吴亚楠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国家铁路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国家铁路局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名义实施以下事项的行政许可:

 

(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事项。委托范围:专门用于铁路运营指挥调度、列车运行控制等涉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无线电频率。

 

(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事项。委托范围:在铁路机车(含动车组列车)上设置、使用的非制式无线电台(站)。

 

二、委托期限

 

委托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的变更、中止或终止,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受委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受委托机关:国家铁路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室

 

联系方式:010-51897642 010-51897552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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