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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人员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11 18:14:57 浏览次数: 【字号: 
职权类型 其他类别
职权名称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2018年修正)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十六条 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职务系列,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责任主体 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依法作出处置。 3.移送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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