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职权类型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职权依据 | 【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责任主体 | 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事项 | 1、制定方案责任: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据适当的卫生法规,制定奖励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确认当事人应获表彰或奖励,当事人应及时申报。 3、审核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对授奖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4、表彰责任:审核合格后及时兑现给受奖励人相应奖励。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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