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其他类别 |
职权名称 |
对实施告知承诺但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且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共场所的行政决定 |
职权依据 |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二、重点内容
(一)明确改革方式。
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部门工作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
四、各地要优化服务,认真实施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度。申请人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相关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认真说明、解释;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办理卫生许可过程中,许可实施机关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处罚。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营业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及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
责任主体 |
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事项 |
1.立案阶段: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予以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决定不予立案的,不予立案的书面记录存档并反馈。
2.调查阶段: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取证,依法收集制作相关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案件调查情况进行合议,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依据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处罚的内容和依据、当事人救济的途径等内容)。
6.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处罚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制作结案报告、归档保存。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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